跑了幾天的步,發現跑步真的是一件容易上癮的事情。
因為昨天看了資料發現運動減肥需要持續運動四十分鐘左右,而之前跑完五圈時其實是行有餘力的,流了一些汗心跳有一點點快而已,所以今天我就決定一次給他跑到十圈。
自己跑步是一件很輕鬆愉快的事情,可以自己決定速度,可以自己決定運動的時間,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中斷,這種簡簡單單的掌握我卻一直到今天才被觸發。主要的緣故還是自己是個愛面子的人。
愛面子的人都喜歡打臉,有句俗語叫「打腫臉稱胖子」,嘿嘿,用在我身上真是相得益彰。這種心態無非是想炫耀罷了。
跑步時我很在意別人的眼光,如果有人一起跑,我就會加速超過他,或是用比自己平常跑步的步調還快的速率來跑,這種競賽的跑法,讓跑步變成一件很緊繃很累的事情,持續下去的熱情很快就被秒殺,這也是之前沒辦法保持跑步習慣的原因。
這幾天,由於大腿肌肉酸痛的關係,沒辦法邁開大步,所以都是用小碎步在慢跑,速度也保持在烏龜的頻率上,想說即使是低頻率的心跳,有持續運動也會消耗熱量吧,這樣消極的想法,卻恰恰好讓我拋掉關注別人眼光的自以為紅心態,而能放鬆地去進行一次運動。
剛做完暖身運動,邁開第一步的時候我就打定了,慢慢跑也是跑,有動就贏的保守心態,開始跑。
跑步的同時,就開始放空,跑了半圈呼吸頻率竟然可以慢到四吸一吐,我平常跑步時都大概是兩次吸氣就有一次吐氣,對這種情況,大腿酸澀的我只能擺爛地想,「沒關係啦,有跑有贏啦。」
無世無爭的奇妙心態就這樣一直伴隨著我。
跑到第二圈時,身體開始大量地出汗,去除一些水分的身體隨著慣性的律動,竟然有輕盈的感覺,我只能說,流汗的感覺很好,知道水分從身體裡被汲出來之後心情更是大好,之後的運動量就是在消耗攝取的醣份跟囤積的脂肪啊!
雖然心情很好,但我速度仍然沒變,腳很酸咩。
然後第三第四圈之後整個身體都被太陽曬到發燙,心臟在這種慢吞吞的運動中被慢慢激活,這時候很舒服。
汗在流,但是不算狂噴,只是一滴滴地流出。
心在跳,但是沒有急促,只是感覺些許亢奮。
這時的狀態,會讓人心情好。
會想微笑。
第七圈,持續的律動讓人感覺到手臂有些酸麻。
摒住的丹田,發出滋滋的酸澀。
但是大腿的酸痛不見了,慣性帶著他跑,竟然有要加速的衝動。
我忍住不加速。
風像是一個清麗絕倫的女子,跟我說話,她嘴裡有著草香。
我記下跑步時閃過的幾個靈感,想著待會要記得KEY進資料庫。
放空中,三千公尺就這樣跑完了。
跑步不累,停下來時才會覺得身體有被操到。
慢慢走回家,身體還在持續發燙。
心跳仍然是那麼的快。
四肢小腹無不酸痛。
但是心,異常暢快。
好久沒有像這樣好好流一場汗!